佛山南海通报感染者涉及的48个重点场所或小区
佛山南海通报感染者涉及的48个重点场所或小区6月8日,佛山市南海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《关于近期新冠病毒感染者涉及的重点场所或小区的通报》。
通报全文如下:
关于近期新冠病毒感染者涉及的重点场所或小区的通报
5月28日至6月7日24时,南海区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例。目前,所有确诊病例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上述确诊病例涉及的场所或小区,均已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(涉及的有关场所或小区名单附后)。
目前,我区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,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,每位市民群众都不是旁观者,在此呼吁广大市民,凡是近期到过中风险区域或者重点场所、接触过阳性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市民朋友,务必主动向所在社区或者单位报告情况,立即前往就近检测点检测核酸,并且需要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,同时要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。
佛山市南海区新冠病毒肺炎
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1年6月8日
提醒:收到南海区疫情防控专线,请务必接听!
目前,南海区“新冠肺炎疫情”流调员,正在对确诊病例的接触人员开展流调工作,请接到来电的市民务必接听,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。
不配合流调,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根据国务院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第五十一条规定,如果有关个人隐瞒行程,拒不配合流调,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、命令,阻碍卫健部门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预防、控制传染病疫情依法采取检查、隔离治疗等措施的行为,公安机关有权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予以罚款至拘留的治安处罚,而性质严重,构成妨害公务罪、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,还应依《刑法》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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