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ao 发表于 2-19 11:11

浙江省人社厅解读创业担保贷款政策: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

浙江省人社厅解读创业担保贷款政策: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

浙江省人社厅发布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称,因创业失败还不起贷款,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,贷款 10 万元以下的,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;贷款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 80%。同时,在实施办法中还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,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,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,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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