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达成《数字市场法案》临时协议
欧盟达成《数字市场法案》临时协议按照《数字市场法案》的要求,科技巨头必须实现信息服务互操作,允许企业用户访问数据。在平台上,企业用户应该可以推广与平台竞争的产品和服务,应该可以在平台之外与客户达成交易。这意味着,平台不能偏爱自有服务,不能打压竞争对手,平台也不能禁止用户删除预装软件和App。据悉,该法案适用于市值达到750亿欧元、年营收达到75亿欧元、月用户达到4500万的企业。如果违反,可处以最高全球年营收的10%作为罚款,累犯最高可达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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