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信部2月1日起优化调整微波频率
工信部2月1日起优化调整微波频率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《关于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调整及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对我国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进行优化调整。2月1日起,工信部优化调整微波通信系统频率,将进一步满足5G基站等高容量信息传输(微波回传)场景需求,并为我国5G、工业互联网以及未来6G等预留频谱资源。《通知》对微波通信系统可用频率进行调整,调整后微波通信系统可使用频率为4500-4800MHz、7125-7725MHz、7725-8500MHz、10.7-11.7GHz、12.75-13.25GHz、14.5-15.35GHz、21.2-23.6GHz和71-76/81-86GHz,同时规定了更灵活的波道带宽配置。
页:
[1]